中新網惠安8月21日電 (洪耀賓劉詩怡劉真真)出庭作證是證人的義務,但部分人經常因各種原因而不想出庭。21日,針對這一現象,福建省惠安縣人民法院與檢察院聯合為證人出庭“私人訂製”保護措施,庭審前為證人答褐藻醣膠疑解惑,庭審時設置“證人房間”,用技術手段保護證人外貌和聲音不被他人辨別,庭審理後為證人制定保護預案,解除證人後顧之憂。
  據法院相關新竹買房子負責人介紹,刑事案件庭審中,證人出庭普遍缺位,不利於指控犯罪。而證人不願出庭作證則是證人出庭工作開展的一大瓶頸。
  近日,惠安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某搶劫一案,案發後,陳某的哥哥曾放言,誰敢說出對其弟弟不利的話,就和誰過不去。該案被害人和3名證人聽聞後,均不敢出庭。3名證人,對公訴人表示,因為該案是經朋友介紹新竹買房而聚集在一起賭博,雖然當時現場人比較多,但是出庭作證後害怕被告人一方會報複。而後,惠安法檢兩院聯合公安機關專門制定庭審前後保護措施,通過做思想工作,加上保護措施,打消了被害人和證人的顧慮,促使他們出庭作證,大膽陳述,擊破了被告人陳某的虛假供述。最終,法庭據此以搶劫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4年,陳某並沒有上訴。庭審結束後,公安機關根據制定相應預案,一旦證人有被恐嚇或者傷害,馬上出警,啟動保護方案。
  “普通證人不出庭主要有三種情況:不敢出庭、不願出庭和不想出庭。”惠安檢察院公訴科長陳小巍認為,“三種情況各有原因,不敢出庭是擔心受到打擊報複;不願出庭是因與被告人有鄰裡、朋友或工作關係,擔商務中心心以後難相處;不想出庭的則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。當然,還可以有理由:我來出庭,車費、住宿費誰出?誰給誤工補貼?現實告訴我們,讓證人出庭,不是庭前發個通知可以坐等而來,需要做大量細微入致的工作。”
  針對證人出庭難的問題,惠安縣法院、檢察院因案施策、“量身定製”,聯合起來做工作:對需要出庭作證的證人,充分瞭解其性格、心理、工作、家庭、經濟情況,綜合分析不肯出庭的原因——對擔心受到打擊報複而不敢出庭的證人,聯合公安機關制定具體保護措施,展示司法機關保護證人的責任和能力,消疑慮卸包袱,促成證人大膽出庭;因為與被告人有鄰裡、朋友或者工作關係,擔心出庭“傷情面”而不願出庭的,重在說服疏導;對法律不理解,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不想出庭的,突出釋隨身碟法說理,闡明權利義務。
  為全方位保護出庭證人,有效推進證人出庭作證,惠安縣法院、檢察院在法院刑事審判庭設立專門“證人房間”。在該房間內,庭審中的其他人員無法看到證人的外貌,而證人在房間中可以清楚看到庭審。同時,證人的聲音可以採用屏蔽變聲技術使他人無法辨別。
  據悉,在通知證人出庭作證時工作人員會告知證人是否使用“證人房間”。若證人拒絕使用,亦可放棄該項權利;若證人申請使用,檢察院將和法院共同配合,協助保護證人。(完)  (原標題:福建證人出庭機制啟動“私人訂製”保護措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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